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礼堂的管理,促进礼堂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礼堂的使用合理、文明、协调、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礼堂是大型会议和文娱活动的场所,供学校300人以上单位、团体举办教学或学生大会、报告会、文化讲座、形势教育、文娱晚会等活动;学生、教师和社会团体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不予使用;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需提前15个工作日,报院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审批。
第三条 需要使用礼堂的单位、团体,必须提前七十二小时(节假日不计入天数)向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使用申请表》、《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使用安全预案》、《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举办活动内容审核表》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使用后卫生安排登记表》。经审查,如内容合法守规、健康文明、时间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且不与前面申请之活动相冲突即准使用。经审批后,报院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备案。
第四条 在礼堂实际进行的活动,必须与部门所申请的内容相符,不得擅自变更。
第五条 使用礼堂的单位、团体要做好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相关《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使用安全预案》。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礼堂,并防止骚乱、斗殴等事件的发生。活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证通道畅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同时,保证礼堂设施完好无损。
第六条 使用中礼堂内(包括后台、换妆间及走廊)禁止吸烟,严防火灾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集会和活动中发生影响学校秩序和安定团结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院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和有关部门。
第七条 使用礼堂的单位必须做好礼堂的节电和清洁卫生工作,确保礼堂使用后无痰迹、无纸屑、无果皮,卫生整齐。
第八条 礼堂使用前1小时,活动负责人需与礼堂管理人员对接好举办活动中的器材、钥匙、卫生等相关事宜及安保工作;礼堂使用完毕后,活动负责人必须主动在1小时以内与礼堂管理人员做好器材、钥匙、卫生等的交接工作,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价150%赔偿,不能修复或修复后影响美观及使用效果的全物加倍赔偿。卫生差的,除及时清理干净外,并将处罚50元罚款。
第九条 夏季室温≥28摄氏度,冬季室温≤12摄氏度,方可开机使用空调。活动举办前1小时,礼堂管理人员须将空调内机和外机打开。
第十条 活动举行中所使用的音频、视频和图片等素材均由活动举办方提供,并配合礼堂管理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将追究活动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部门礼堂使用资格分管部门不执行规定一次处罚50元以上。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以前的制度作废。
附件:1.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使用申请表
2.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使用安全预案
3.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举办活动内容审核表
4.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5.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观众席座位明细表
6.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门、房间、消防器材简易图
7.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使用后验收登记表
8.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安全相关用品登记表
9.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会场安全保卫人员秩序手册
10.关于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使用时事宜说明(试行)
11.关于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礼堂内彩排使用说明(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