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加强对我院实训基地的管理,提高现有实验实训设施服务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也为实验实训室建设提供参考依据,请各系部、中心做好实验实训室台账核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范围
1.全院各类实验实训室台账;
2.全院各类机房台账;
3.实习实训车间台账。
二、核查要求
1.系部、中心负责核查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实习实训车间、机房台账,有新建实训室的请按照模板完善新建实训室台账并发送至下面邮箱;
2.已有实训室如有变动请将原有台账更改并将更改后的内容反馈至我中心,核查内容包括:实验实训室名称、地点、设备数量、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等;
3.核对结果反馈至邮箱:240204316@qq.com(逾期未发送至邮箱的统一视为实验实训台账没有问题)。
三、核查时间
请于2017年12月31日12点前完成核查。
四、疑难解答
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在核查或反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管理员联系。
曲兵兵:15637918393 内线电话:0371-60870913
办公地点:1#实验楼310
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