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函[2019]454号)要求,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本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并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四)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六)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9年10月8日-10月14日)
各系部、中心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3),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资料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检查报告提交阶段
各系部、中心将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3)电子版于10月11日15:00前发送到曲兵兵(联系电话0371-56272118,手机18637939300)邮箱240204316@qq.com,纸质版经各系部、中心盖章后交到实训与信息中心310室曲兵兵处。
(三)迎接省教育厅入校检查(2019年10月15日以后)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函〔2019〕454号)
3.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系部中心学院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格式)
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8日